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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

摘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  1、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综合

  1、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

  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

  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现行的法律制度

  【解析】C

  研究法理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所以选C。

  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D)

  A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

  B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C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

  D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

  【解析】D

  法律只能在经济基础所蕴涵的可能性范围内选择,而不能任意地选择;法律的性质、内容和发展趋势等,都主要是由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的状况和要求所决定的。所以选D。

  3、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D)

  A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

  B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C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

  D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

  【解析】D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所以选D。

  4、2014年5月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依法为其办理供养”。该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责的逻辑结构是(B)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B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

  C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D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解析】B

  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

  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C)

  A《中国共产党章程》

  B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C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D某市滨湖区政府发布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解析】C

  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行政法规专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6、2013年5月,某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运输毒品2千克,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无期徒刑。该案所体现的我国法律效力的原则(C)

  A属人主义

  B保护主义

  C属地主义

  D折中主义

  【解析】C

  属地主义是指即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管辖领域内的人一律适用本国法律。

  7、{C}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A)

  A法律部门划分后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B法律部门是构成法系的基本单位

  C法律部门的划分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

  D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解析】A

  虽然法律部门是发展的,但是法律的稳定性特征要求我们不能频繁地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这就要求我们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不能只考虑目前的法律、法规的多少,而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划分部门法时应当考虑到法律、法规今后的发展,即考虑到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

  8、下列关于法的历史演进正确的是(C)

  A法的历史演进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

  B封建制法是历史上第一种私有制的法律类型

  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的核心特征之一

  D从规范性调整逐渐发展为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解析】C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所有资产阶级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

  9、下列关于我国司法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

  A我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种

  B司法权独立意味着司法权不受一切单位和个人的监督

  C司法权的终局性意味着一切纠纷最终都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决

  D司法权的专属性要求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统一行使

  【解析】A

  1.司法权的专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10、下列关于法律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A)

  A公法和私法的界限在当代呈现出日益模糊的趋势

  B普通法是在对衡平法修改和补充的基础上形成的

  C私法和公法的划分最早由罗马法学家盖尤斯提出

  D一般而言,普通法相当于私法,衡平法相当于公法

  【解析】A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主要是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在当代,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

  11、下列关于守法的理解不正确的是(B)

  A行使法定权利是守法行为

  B守法通常是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

  C由于合同不是法律,因而遵守合同并非守法

  D某企业及时、足额向国家纳税,属于积极的守法

  【解析】B

  守法是法律的要求,而非道德的要求。

  12、甲工作时不慎将手指切断,同事将其送往医院,医院拟为其做断指再植术,手术前发现断指丢失,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B)

  A甲与医院之间的医疗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

  B按照法律关系客体的相关理论,该断指属于物的范畴

  C甲的女友因甲的手指断矢而与其分手,这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

  D由于切断手指是甲的个人疏忽所致,其工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解析】B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其范围和形式、类型也在不断地变化着。总体看来,由于权利和义务类型的不断丰富,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和种类有不断扩大和增多的趋势。归纳起来,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人身利益。

  13、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均是有权解释

  B我国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两种形式

  C历史解释的方法既可以用作正式解释,也可以用于非正式解释

  D按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

  【解析】C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进行历史解释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条中来,立法者是基于哪些价值作出的决定。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14、下列关于法治的表述,正确的是(B)

  A制约权力与保障权利是法治的基本内涵

  B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规范公民权利的行使

  C法律至上意味着推进法治要排除道德和宗教的作用

  D法律的运行离不开人的作用,所以实现法治还得依靠人治

  【解析】B

  制约权力与保障权利是法治的基本原则,排除A。法律至上并不意味着推进法治要排除道德和宗教的作用,排除C。法治是与人治对立的治国方略,排除D。

  15、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宪法相关法的是(D)

  A合同法

  B行政强制法

  C民事诉讼法

  D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

  【解析】D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原则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志象征方面的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

  16、下列关于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A、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B、首次规定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C、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D、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

  【解析】C

  A是88年的内容。B是04年的内容。D选项是04年的内容。因此选择C。

  17、下列关于宪法规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规范的效力高于法律、法规的效力

  B、宪法规范不调整国家和无国籍人之间的关系

  C、宪法规范因具有权威性而无需进行宪法解释

  D、宪法规范具有政治性,只能通过立法具体化

  【解析】A

  18、下列关于各国宪法发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1958年法国宪法设专章规定宪法委员会制度

  B、我国现行宪法是对七五宪法精神的继承和发展

  C、美国宪法在发展中形成议会至上的体制特点

  D、只通过普通法院解释宪法是美国宪法实践的创造

  【解析】C

  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所以在实际中总统掌握国家大权,而不是议会至上。

  19、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若干顾问出席会议,参加表决

  B、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

  C、全国人大设有法律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几个专门委员会

  D、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具体办事机构

  【解析】B

  专门委员会聘请的顾问可以参加会议,但是不能参与表决。预算工作委员会不属于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常设性的机构。

  20、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的修改机关和宪法的制定机关相同

  B、由公民提议修宪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通例

  C、宪法修正案一般需要由议会过半数通过

  D、我国宪法修改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解析】D

  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大;二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提议;三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通过程序,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21、2014年9月,王村举行村委会选举。下列人员中,应当列入参选村民名单的是

  A、王二,户籍在李村,半年前入赘王村

  B、王五,户籍在王村,在纽约唐人街打工,杳无音讯

  C、王七,户籍在王村,嫁入李村,已登记和参加李村选举

  D、王九,户籍在王村,在北京经商,多次表示要参选村委会主任

  【解析】D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 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此外,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22、东风地质队在白兔村勘探时,发现高某承包的竹园地下有丰富的钨矿,此钨矿的所有权属于

  A、国家

  B、白兔村

  C、高某

  D、东风地质队

  【解析】A

  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是绝对国家所有的。

  23、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B、主席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

  C、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D、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解析】D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委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5年,但没有届数限制

  24、下列关于言论自由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言论自由是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

  B、保障言论自由为各国宪法所普遍承认

  C、规制言论自由的方式主要有预防制和追惩制

  D、行使言论自由时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构成违宪

  【解析】D

  制约言论自由的法律不仅仅只有宪法,宪法具有原则性,具体部门法律能够调整的范畴,可直接由部门法调整。

  25、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已行使的权力是

  A、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B、任命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

  C、批准特别行政区立法通过的法律

  D、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解析】D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有: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26、下列国家中,采用专门机关模式进行违宪审查的是

  A、美国

  B、德国

  C、英国

  D、日本

  【解析】B

  大陆法系的国家采用专门机关进行违宪审查,代表国家是法国和德国。

  27、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开

  D、地方各级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解析】C

  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并且由主席团主持。

  28、关于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备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直接报国务院备案

  B、报省、自治区政府备案

  C、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D、经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解析】D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并经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实行陪审制

  B、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C、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D、人民法院设立审判监督庭,专门讨论重大疑难案件

  【解析】B

  我国法院实行合议制度,一审吸收人民陪审员。法院上下级之间属于监督关系。我国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负责专门讨论重大疑难案件。

  30、宋代文学家苏轼曾感叹“三风十愆古所戒,不必骊山可亡国。”其中,“三风十愆”指的是官吏中盛行的“巫风”、“淫风”和“乱风”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不良行为。我国古代已有针对“三风十愆”处墨刑的惩罚性规定,作出该规定的朝代是

  A、商朝

  B、西周

  C、秦朝

  D、唐朝

  【解析】A

  公元前16世纪,商王朝确立,为儆戒百官而制定了“官刑”,严禁官吏腐败风气的十种犯罪行为,谓之“三风十愆”。规定,凡国君有犯而臣下不加劝谏、匡正者。处墨刑。

  31、《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该法典中具有诉讼法性质的篇目是

  A、《网法》和《捕法》

  B、《网法》和《杂法》

  C、《杂法》和《具法》

  D、《捕法》和《具法》

  【解析】A

  在篇目结构上,《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二篇属于诉讼法的范围。

  3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秦朝法制的指导思想的是

  A、缘法而治

  B、法令一统

  C、严刑重罚

  D、明刑弼教

  【解析】A。

  D项明刑弼教是明朝的指导思想。

  33、秦律规定:“盗封高夫可(何)论?廷行事以伪写印。”这里的“廷行事”是指

  A、制定法

  B、司法成例

  C、立法解释

  D、司法解释

  【解析】B。

  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在律文无相关规定时,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34、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

  A、坐杀人共犯

  B、坐窝藏

  C、上请

  D、不当坐

  【解析】D。

  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禾口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 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35、汉律的罪名除沿袭秦制外又增设了一些新罪名。“左官”便是其中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之一。具体是指

  A诸侯国官吏与诸侯王结党,知其犯罪而不举奏

  B朝廷大臣交通诸侯,助其获得非法利益

  C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

  D泄露朝廷机密事宜

  【解析】C。

  左官: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即为左官,其行动受到诸多限制.

  36、中国古代最早将法典的篇数简化为十二篇的是()

  A《魏律》

  B《晋律》

  C《大业律》

  D《北齐律》

  【解析】D。

  《北齐律》于武成帝河清三年(564年)完成,其特点为:形成12篇的法典体例;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

  3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讯野蛮残酷。南陈创立了一种名为“侧立”的刑讯方式。下列对该刑讯方式的描述,正确的是()

  A用车辐粗杖来压受审者的脚踝

  B将铁犁烧红,令受审者立其上

  C对受审者断绝粮食,三日后才允许进食少量粥,循环使用

  D对受审者先鞭笞,再令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且仅容两足的一尺土垛上【解析】D。

  南陈设“测立之法”,对受审者先鞭打二十,笞捶三十,再迫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仅容两足的一尺高之土垛上,折磨逼供。

  38、下列选项中,依唐律可以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行为时()

  A私可天文

  B偷渡关卡

  C侵害人身

  D脱漏户籍

  【解析】D。

  不是所有犯罪都可以享受自首的待遇。凡“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越渡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即对侵害人身、毁坏贵重物品、偷渡关卡、私习天文等犯罪,即便投案也不能按自首处理。因为这些犯罪的后果已不能挽回。

  39、中国古代对一种刑罚有如下的描述:“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也。”该材料所描述的刑罚是()

  A刺配

  B折杖

  C廷杖

  D发遣

  【解析】A。

  刺配指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也

  40、下列关于《元典章》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

  A、《元典章》附载了五服图

  B、《元典章》为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

  C、《元典章》开创了六部分篇的编纂体例

  D、《元典章》是元朝地方官府自行汇编的法规大全

  41、明代负责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参与重大或疑难案件审理的中央机关是:(C)

  A、御史台B、大理寺C、都察院D、锦衣卫

  【解析】明朝建立了空前庞大的监察机构。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由御史台改名而来,长官为左都御史,右都御史辅之。都察院号称“风宪衙门”,为天子之耳目,所有御史必须科举出身,职权颇重,对任何官员都可进行监督弹劾,并可对刑部的审判和大理寺的复核及地方审判进行监督。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每年轮换出京至各省巡查,称为“巡按御史”,号称“代天子巡狩”,虽官阶不高,但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力。御史犯罪加重二等处罚

  42、清时屡兴文字狱,但律例中并无关于惩治思想犯罪的规定,审理此类案件,一般比附的罪名是:(B)

  A、妖书妖言B、谋大逆C、大不敬D、谋判

  【解析】清朝虽然未曾制定一条文字语言犯罪的条例,绝大多数文字狱都比照“谋大逆”判罪,一案构成,往往全家遭诛甚至灭族。

  43、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誓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定为(C)

  A“道德与法律为一体”

  B“中外通行,有禅治理

  C“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D“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解析】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确定了“大权统于朝廷,宪政公诸舆论”的立宪指导原则。清政府实行预备立宪的目的,在于敷衍和拉拢要求改革的资产阶级立宪派,抵制势不可挡的革命运动,并进一步取得帝国主义的支持,巩固清朝的政权。

  44、1932年10月颁布的《中华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普通法院的审级是(A)

  A三级三审制

  B四级三审制

  C三级二审制

  D四级二审制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施行),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

  45.“马锡五审判方法”是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其产生于(B)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

  C人民民主政权时期

  D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解析】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

  46、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的效力终止方式的有:

  A、由新法明确规定废止旧法

  B、法在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再适用

  C、新法中与旧法相抵触的条款自动终止效力

  D、有权的国家机关发布专门决议、决定,废除某些法律

  【解析】ABCD

  由新法明确规定废止旧法;法在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再适用;新法中与旧法相抵触的条款自动终止效力;有权的国家机关发布专门决议、决定,废除某些法律都属于我国法的效力终止方式。

  55、下列关于平等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B国家对公民的平等权负有保障义务

  C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D平等权反对特权和歧视,也不允许存在任何差别对待

  【解析】ABC

  平等权中存在合理差别,主要表现在(1)由于年龄上的差异所采取的责任、权利等方面上的合理差别。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属于这种类型。(2)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比如女性的孕期保护。(3)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56、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下列关于该条款的表述,正确的有:

  A该条款在八二宪法制定时予以明确规定

  B该条款对于理解基本权利具有指导作用

  C该条款为未列举基本权利提供了规范基础

  D该条款为国家设定了尊重、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义务

  【解析】BCD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加入进去的。因此A错误。

  57、下列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表述、正确的有:

  A政协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B政协是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构体系的组成部分

  C政协是人民团体开展民主自治、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

  D政协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解析】AD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性质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58、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有:

  A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

  B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C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D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解析】BCD

  根据《宪法》第30条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区划如下: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59、下列关于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历史意义的表述,正确的有:(ABCD)

  A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B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以法治世的统治模式

  C为封建法律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D为成文法典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解析】

  1.对旧法律观念、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使得法律走向公开化。

  2.客观上为法律制度进一步发展,为罪和刑对等的罪刑法定原则出现提供了条件,为各种新型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3.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以法治世的统治模式,为法治取代礼治拉开序幕。

  60、义绝是指夫妻情义已绝,是唐代强制离婚的条件。下列选项中,构成义绝的有:

  A夫妻不相安谐

  B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

  C妻殴夫之祖父母、父母

  D夫妻祖父母、父母自相杀

  【解析】BCD

  义绝,是唐律中首次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指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

  61、宋朝为弥补律典之不足进行的立法活动有:

  A编敕B编例C编修会典D编纂条法事类

  【解析】ABD

  编敕、编例、条法事类是宋朝为弥补律典之不足进行的立法活动。

  62、清末礼教派与法理派围绕新式法典的制定产生了理论争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

  A、“干名犯义”条的存废

  B、“无夫奸”和“亲属相奸”

  C、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

  D、关于“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

  【解析】ABCD

  (1)“干名犯义”条的存废;

  (2)“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

  (3)“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

  (4)“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

  (5)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

  63、南京国民政府的成文法主要由六部法律及其相关单行法律构成,人们习惯将这一法律称为六法体系,下列关于六法体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六法体系的构建实现了中国法律形式的近代化

  B、《六法全书》的编纂标志着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构建完成

  C、六法体系采取“以法典为纲,以相关法规为目”的编纂方式

  D、六法体系是仿照大陆体系国家构建的以典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解析】BCD

  《六法全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六法全书,原指国民政府制定的“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的六法。广义的六法全书则包括了以上六大法典为主的国民政府的所有法律。国民党《六法全书》的立法框架,属典型的“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典,不过其主要的特点之一,是实行民商分立的体例。

  法制史简答:

  北洋政府的立法活动的特点

  答:立法活动的特点如下:

  第一,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

  第二,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

  第三,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

  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宪法简答:

  宪法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

  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法理简答题:

  1、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包括那些

  答:1.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市场经济要求冲破一切地域的限制,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把国内市场变成国际市场的一部分,从而达到生产、贸易、物资、技术国际经济一体化目标。3.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不仅使经济国际化,而且其他的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也越来越带有跨国性质,从而使一个国家的国内法越来越具有涉外性和外向性,法律在处理涉外问题和跨国问题的过程中,必然逐步与国际社会通行的法律和惯例接轨。

  4.法律移植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需要。法律的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尤其是对于发达国家法律制度中反映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共同客观规律和时代精神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要大胆地吸纳。这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来说尤为重要。

  2、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答: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1.社会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

  法理论述题: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机制有哪些?

  答:(一)从主体角度看,法律的价值冲突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与他人利益的冲突;

  2.共同体之间发生的价值冲突,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的冲突;

  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典型的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间常常会出现的矛盾情形。

  由于立法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一切形态,在个案中更可能因为特殊情形的存在而使价值冲突难以避免,因而必须形成相关的平衡或解决冲突的规则或原则。

  (二)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一般有:

  1.价值位阶原则

  即指在同位阶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当基本价值与非基本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应以基本价值为优位;而基本价值之间有冲突时,人权和正义作为法治保障的核心和标尺。

  2.个案平衡原则

  即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便利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3.比例原则

  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律价值须侵害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4.人民根本利益原则

  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中的根本价值原则,即以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来解决一些存在重大疑难的法律价值冲突问题。它也可以作为前述价值位阶原则的补充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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