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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

摘要:清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春季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请入围复试考生按以下步骤...

清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春季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请入围复试考生按以下步骤做好备考:

  一、阅读学校及院系相关通知,了解复试环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可能包括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笔试、网络远程机考、提交附加材料等。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规定内容有一定调整,所有复试安排以院系后续通知为准。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院系通知,了解本院系/专业的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做好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院系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院系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请考生提前按院系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院系反映,做好沟通。

  三、网络远程资格审查与诚信承诺书宣读

  考生应按院系通知要求时间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连线院系教务老师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部分院系网络远程资格审查与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环节合并,以院系安排为准。

  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前一般应备齐以下材料(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以院系通知为准):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以上材料(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除外)应按院系要求提交院系教学办。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按院系要求以网络远程方式宣读《清华大学2020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原文”至清华研招网查看)承诺诚信应试,院系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四、缴纳复试费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网上缴费平台(yz.tsinghua.edu.cn)完成复试费缴费,费用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五、网络远程复试

  按照《清华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院系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六、录取相关规定

  1、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报考院系专业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并在各院系网站公布,各院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单考生不得调剂录取。

  4、不接收原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清华大学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会计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院系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入围复试的成绩要求。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调剂单位。未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yz.tsinghua.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咨询电子邮件:

  yjszb@mail.tsinghua.edu.cn

  申诉电子邮件:

  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各院系电话可查询招生简章或拨打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复试日程

  (1)5月1日-18日 按各院系日程安排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2)5月20日左右 教育部调剂系统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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