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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在学研究生达8万人左右!云南三部门联合发文

摘要:近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云南省在学研究生达到8万人左右,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优化,培养模式更显特色,建立更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实现全省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详情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继续坚持研究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并重发展,到2025年,全省在学研究生达到8万人左右,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优化,培养模式更显特色,建立更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实现全省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研究生教育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显著提升,高校成为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成为辐射南亚东南亚研究生教育高地。

二、建设任务

(一)坚持“五育”并举,健全“三全育人”机制

1.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深度融合教育部全国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扎实开展云南省高校创建一流党建活动,遴选培育一批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2.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统筹研究生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

3.激励导师做研究生的引路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既要加强研究生学术训练,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又要贯穿思想价值引领,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鼓舞研究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4.加强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教育。定期高质量举办云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培养单位要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教育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杜绝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教育体系。

(二)坚持需求导向,优化规模结构

1.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全省高校学科建设规划,科学优化布局,合理调整方向,建立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促进交叉学科融合发展。建立学科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构建良好的学科生态。

2.强化学科内涵建设。遴选培育30个左右学科,开展“基础学科提升计划”,培育形成具有一流影响力的研究型学科,增强高校原始创新能力;遴选30个左右支撑云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特色学科(群),开展“特色学科建设计划”,为云南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提供人才支撑;开展“新学科培育计划”,加强空白、急需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加强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到2025年,力争3—5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A档,争取35个以上学科进入B档。

3.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到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继续做好省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立项建设工作,优化全省研究生教育区域布局和学科布局,优先支持直接服务我省支柱产业、尤其是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产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亟需和空白领域的学位授权点,“十四五”期间新增1—2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3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0个左右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左右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左右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左右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三)创新招生培养模式

1.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健全完善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中,积极支持严把质量关、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比例较大的培养单位;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中,积极支持有效落实科教、产教融合机制的培养单位和高水平应用型高校。探索研究生招生科研导向奖励计划,单列交叉学科研究生招生计划。继续完善研究生招生计划奖惩机制,建立招生计划管理正面、负面清单,对学位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师德师风、考试招生违规违法的单位予以必要限制。

2.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优化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查,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择优录取,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3.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把创造知识能力作为重要指标,在培养方案中突出“研究”;加强研究生系统科研训练,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持续深化与科研院所合作培养研究生,加大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支持,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探索以问题为导向的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双导师必须由相关不同学科导师担任。

4.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建设100个左右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论文指导等,全方位参与研究生培养。构建高校与社会优势互补、项目共建、成果共享、利益共赢的新型协同育人模式。大力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5.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培养单位要规范核心课程设置,增加模块化课程,完善开放灵活的跨院校选课制度。加强研究生教材规划和建设,设立云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项目、精品思政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遴选优秀研究生教材。在省级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6.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强化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健全研究生分流选择机制,完善研究生学业相关申诉救济机制,加强研究生合法权益保护。及时修订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健全完善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组织评选云南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

7.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发挥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加强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促进研究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8.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及南亚东南亚优质大学、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落实《外国留学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吸引优秀学生来滇攻读博士学位,开展来滇留学教育合格性评估和质量认证,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打造“留学云南”品牌。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开展高质量联合培养项目,互授联授研究生学位。办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大力推行国际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前沿学术交流和跨学科、交叉领域的学术交流。

(四)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1.加强导师岗位培训。建设5个左右省级研究生导师培训基地,统筹国际、国内和区域三类资源,构建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常态化分类培训制度。首次上岗的导师必须接受全方位岗前培训,在岗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升导师指导能力。每年评选建设50个左右云南省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团队。

2.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培养单位要制定全面的研究生导师选聘标准,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导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导师职责边界,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按规章制度严格研究生管理。健全导师评价考核体系,无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教师不能担任学术型研究生导师。使用大数据技术,建立“能者上、劣者汰”的导师年度考核制度,与招生资格年审、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和导师津贴发放相结合。

3.建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努力打造“双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吸引创新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领域专家、技术骨干,组建专业化的专兼职导师团队,每年评选建设50个左右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

(五)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保障制度,落实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责任,合理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及相关科研成果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大数据应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行为体系,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

2.加强外部质量监督。综合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质量专项检查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评价诊断。开展研究生教育满意度测评,将评估、检查、测评结果作为学位授权点调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因素。鼓励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

3.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构建多元多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的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激励制度,探索引入专业机构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动态监测,开展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调查。对学科建设、科研平台、重大项目和科研经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鼓励。

三、组织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培养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培养单位党委会、常委会要把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题,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落实。

(二)切实做好经费保障

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资源配置和完善差异化的拨款机制,将研究生教育纳入高等教育资源建设统筹保障,向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倾斜,引导学校加强学位点建设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推进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保障作用。

(三)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各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四)强化组织保障

把研究生教育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教育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和行业学会的作用,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和指导。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研究生教育专门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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