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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摘要: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于1935年,原名中央水工试验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水利科学研究机构。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社会公益类非营利性科...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于1935年,原名中央水工试验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水利科学研究机构。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社会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开发和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承担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和关键性的科学研究任务。是国家首批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岩土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和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材料学、环境工程二级学科硕士点。建有11个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办并定期公开出版8种学术期刊(包含英文期刊)。

 

  欢迎报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规模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7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8人(含与高校联合培养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我院招生计划(含与高校联合培养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分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普通招考:我院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从我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习年限: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特别优秀且达到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可申请3年毕业。

五、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017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的补充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7年我院招收博士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考生网上报名请登录“博士网报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22.187.120.13:9000),严格按照博士生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提示,准确、详细、真实地逐条填写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

4.请考生认真阅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5.为提高网报有效性,建议网报前先准备以下材料:①本人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书的编号;②学习或工作经历;③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的篇名;④奖励情况;⑤本人两寸标准照(含电子版)。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3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届时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查看。

2.地点: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3.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交还):

①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人身份证件)。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携带研究生证。

4.考生须交以下报考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好):

①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②已签名确认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并贴好照片。

③由所在学校(单位)盖章的《政审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空表后交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④《专家推荐书两份》(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后交专家填写)。

⑤学历学位证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全日制应届硕士生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及硕士生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并在入学报到前补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获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

⑥本人两寸标准照2张。

报考登记表、体检表所贴照片及备用照片为近期(6个月以内)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

5.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6.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来现场确认的,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报考材料通过EMS寄至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地址及邮编: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210029),注明“博士报名材料”,进行信息确认。

(四)发准考证

 经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准予考试,通知考生。考试前一天到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

(一)初试时间:2017年4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 河海大学(南京市西康路1号)。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我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按照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要求进行。

八、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以及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学习保障条件

我院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免收学费。为学生提供公寓式宿舍,一般按博士研究生1人一室、硕士研究生2人一室,免收住宿费。设有助学金、助研津贴及奖学金。在学位论文研究期间,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提供学位论文基金资助。

十、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经公开招聘,结合博士生在院学习、参与科研工作、综合表现等情况,择优选聘毕业生留院工作。

十一、申请报考我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完成我院报名的同时,须根据武汉大学公布的《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学校规定(请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进行报名(选择导师须与报考我院导师相同),按要求参加武汉大学组织的选拔。

十二、违规处理及有关说明

(一)在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信息是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上报录取信息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认真填写,一经确认,不得涂改。

(三)凡未按规定报名,以及不符合《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十三、硕博连读招生有关程序和要求另行制定。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6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部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学校网址:http://www.nhri.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nhri.cn

E-mail:yjsb@nhri.cn

联系电话:025-85828165(李老师)、85828162(陈老师)

传真:025-85828166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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